2018年6月初,百度通过安全管理和监控系统发现大量服务器运行异常,挖掘程序被执行,占用了公司服务器的计算资源。百度通过检索后台操作日志,发现操作员是安某。
安某任职期间,他利用维护百度公司搜索服务器的便利,通过技术手段“挖掘”了百度服务器,获得了比特币、门罗货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并以10万元的利润出售了部分虚拟货币。安某非法控制百度155台服务器,造成百度直接经济损失27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安某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00元,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安某对判决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安某和他的辩护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在二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